北江大堤63公里河段 禁采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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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27 南方日报 |
“非法采砂蹂躏北江”追踪 本报讯(记者/孙国英 通讯员/粤水婷)日前召开的北江河道采砂管理会议上,30多名专家一致通过,同意北江大堤63公里河段禁止采砂一年。专家认为,河砂资源是流动性强、变化性大的一种特殊的国有资源,必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格的法制手段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2001]8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颁发多年来,广东已经在北江流域率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每年组织水文局、水科院、设计院等部门专家,会同北江大堤管理局以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区申报的临时可开采范围进行现场勘察和综合分析,科学划定临时可开采区和禁采区,对可采河段河道采砂实行总量控制、从严审批,并率先在北江流域清远段进行河砂开采权招投标试点。北江大堤起点至终点的北江河段过去有近60艘采砂船,实行收回审批权后,采砂船一直控制在15艘以下。由于历史原因北江河道采砂管理多年来一直存在“多头管理,互相扯皮”的混乱局面。近年来北江沿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粤府办88号文精神,佛山、清远、肇庆等市县成立了由市、县主要领导负责,水利、公安、国土、海事、航道等部门组成的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经过多年下大决心整治,总体上我省河道采砂秩序基本好转,但局部河段偷采现象仍然存在。如最近北江局部河段尤其是清远石角至四会大旺河段的偷采、乱采和超采行为有所抬头,导致来砂量与采砂量严重失衡。北江流域部分河段由于乱采滥挖、超采河砂,导致河床平均下切5—6米,最深达15米,致使北江大堤深槽迫岸、险象环生,严重危及防洪安全(详见本报7月1日A06版《非法采砂蹂躏北江》报道)。专家认为,必须严格执法,强化巡查,保障全省首屈一指的防洪屏障——北江大堤的防洪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