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制度“平民化” 普通外来人员也可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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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30 南方日报 |
上海消息 全国首个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上海日前决定对这项实施了两年多的制度进行重大调整,从10月1日起,居住证的适用对象将从过去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上海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此后所有在上海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外省市来沪人员都可以提出申领。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日介绍说,所谓“在上海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是指签有半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办理了工商执照,同时又在上海拥有产权房或签有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的外省市人员。据统计,到2003年底上海的外来常住人口达到383万人,其中外来就业人员为375万人。 “变脸”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申请者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