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讨薪”的悲剧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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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5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从益阳到长沙打工的某男子因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无望之下爬上楼房准备跳楼自杀,在警方耐心沟通、劝解下幸免于难(本报8月30日5版)。而此前,四川农民张春民向身为峨边县首富葛君明索回应得的6000元让地赔偿金,在索回无望的情况下,引燃炸药与葛同归于尽。当这些农民“自杀式”讨薪维权的新闻充斥着我们的眼球时,每一个有良知的市民都在拷问:是谁导致了悲剧的上演? 对于“跳楼讨薪”的悲剧,我们习惯于把原因归结为农民的不理智。农民真的不理智到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了吗?这样的追问只会让我们自身陷入尴尬:在涉及利益冲突、维护权利的重大问题面前,社会仍然缺乏敏感的矛盾吸纳机制和充分的利益表达机制,农民对于政府的制度内解决机制缺乏足够的信任,而是通过毁灭生命的方式,将问题严重化,来督促不公正问题的公正解决。他们跳楼、自杀等非理智的行为,不过是弱者手中最后一道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武器而已。 于是我们又把矛头指向黑心的包工头。的确,相对于掌握大量经济、社会资源和“话语霸权”的老板们来说,民工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和失语状态。可包工头敢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与作为社会公器的政府的缺位失管是分不开的。 一个法治的政府应当为公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充足的利益表达渠道,尤其是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为公民提供足够可信任的解决冲突的机制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如果社会矛盾无法通过这些“安全阀”得到舒缓和排解,积压在公众心中的相对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将会不断膨胀,必然会寻求制度外的解决方式,诱发不可控的非正常事件的发生,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孤注一掷”。 当“跳楼讨薪”成为民工维权的一种手段时,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刘祖华(长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