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明确四项土地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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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1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登记,并明确了保留的4个收费项目的征收标准。 这四个收费项目是:1.土地登记发证费,包括证书工本费10元/本(普通)、20元/本(精制),初始登记费0.25-1.0元/平方米,变更登记费50-100元/宗;2.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4%-2.1%收取;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不同等别收取5-40元/平方米;4.耕地开垦费,按不同地类收取6-15万元/公顷。(来源:黄立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