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遇车祸失性功能,妻子告肇事者获“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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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沈阳电】近日,一职工因遭遇车祸丧失性功能,妻子上法庭要求肇事者性赔偿,法庭以肇事者侵犯原告性权利为由,判决肇事者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原告丈夫杨某系朝阳地区一私营企业职工,今年2月15日晚,被告王某驾驶一辆货车运煤,不幸将站在路旁的杨某挤伤,致使杨某骨盆骨折和其他多处损伤,并导致神经损伤造成性功能丧失。杨某之妻将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要求性赔偿。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不但侵犯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也损害了杨某自身和给予配偶的性生理享受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其妻的性权利,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失,于是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