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山航集团重组“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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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17 青岛新闻网 |
昨天,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会批复文件,批准了该公司控股股东山航集团向中航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912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完成后,山航集团持有该公司42%的股权,中航集团持有该公司22.8%的股权。 自去年下半年启动的山航股权转让计划取得重大进展,昨天,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会批复文件,批准了该公司控股股东山航集团向中航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912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完成后,山航集团持有该公司42%的股权,中航集团持有该公司22.8%的股权。 与此同时,山航集团的控股股东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向中航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山航集团42%的国有股权,最近也已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山航股权转让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悉,这次震惊民航业的股权转让事件,标志着民航业三大巨头之一的中航集团,和地方航空领头羊之一的山航集团成功实现资本对接,意味着原本山航和东航两雄并立的山东民航市场竞争格局自此发生了改变。 业内专家分析,虽然此次股权发生变化后,山航集团名称、法人地位保持不变,可以继续独立经营,但中航和山航合作后,双方将形成一个新的航空运输联合体,在航线经营、机票销售、空中安全等方面联系更加紧密,产生的年经营收入将超过1亿元,山航集团每年也将因此降低经营成本1000万元以上。(记者 高祥森)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