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起开发票有新规定:不开时间不能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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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24 新华网 | |||||||
id=Zoom> 今后,纳税人拿到商家开给您的发票后,一定要看仔细了,因为从9月1日起,我市对普通发票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开单位简称、不开时间、印章不清以及经税务机关通报作废的普通发票都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据。 记者昨天获悉,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普通发票开具问题的通知”,对于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开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和加盖的印章不清楚以及经税务机关通报作废等都属于不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使用定额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填开定额发票时,必须按照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准确填开日期,不得虚开或不开日期。 提醒: 普通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适用范围广泛。目前由地税部门负责管理和监制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适用于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业等征收范围使用的普通发票。以前填开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普通发票的使用者,在填开发票时,一定要注意规范填写,如果消费者拿到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绝。 今后,税务部门在对单位和个人实施检查时,抽查发票的开具成为必检项目,否则不能办理结案手续。(记者贺文华)
地税局急寻668家作废发票持有人 9月10日前需到地税部门登记换票 昨天,北京市地税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顺义宏交运输服务所”开具的部分发票持有人名单,涉及我市的600余家企业和个人。他们需要在9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登记和换票。 包括“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郊建筑有限公司”等668家单位和个人,应尽快到税务机关进行换票和登记,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10日,因为“北京顺义宏交运输服务所”为他们开具的交通运输业及服务业发票,已经被地税部门宣布全部作废,不能再被持有人作为有效凭证。(记者贺文华)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