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接生可处十万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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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广东启动新一轮母婴安全工程,拟到明年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非法接生可处十万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邹琳 通讯员刘国贤)今明两年,广东将在曲江县等10个边远贫困山区县和广州市等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拟到明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一半,并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省卫生厅同时表示,将加大对地下接生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者可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高 昨日,省卫生厅答复了省政协委员翟美卿的相关提案。 在广州市300多万流动人口中,有80多万是育龄妇女,她们的分娩量逐年增加,2002年流动人口妇女的分娩数达到3.5万人,占全市总分娩量的44.27%。 翟美卿委员反映,不少怀孕的打工妹生小孩时为了省钱而到私人诊所找游医接生。这些私人诊所和非法接生场所由于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医疗质量低劣,导致不少孕产妇悲惨死亡,流动人口孕产妇在非法接生场所的死亡率竟高达50%左右。翟美卿委员建议,政府和社会应高度重视外来女工的生育保健问题。 省财政拨560万项目资金 对于委员的建议,省卫生厅表示赞同。他们透露,今明两年,省卫生厅、省妇儿工委、省财政厅将在曲江县等10个边远贫困山区县和广州市等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 该项目省级经费初步预算为560万元,主要用于对项目单位人员的培训、健康教育和省级监督指导。 省卫生厅同时表示,将加大对地下接生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非法行医者的法律责任。对未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从事医疗活动(含接生)的非法医疗机构或医师行医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