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退休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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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志华)广州市已经确定采取财政借款的办法,解决广州市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与广州市财政局积极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以后,广州市将有4万多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昨日,广州市劳保局在答复市政协委员孙穗君有关提案时透露了上述消息。 全市人均养老金887元 孙穗君委员在提案中反映,由于广州市社会保障体制仍未很完善,投保时间短、基数小、负担重,出现了一些国有企业将应由国企负担的社保费用转嫁到退休老职工个人身上的现象。为此,孙穗君委员建议,从地方可支配财政预算中拨出一定的财政社保补贴,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老职工的社保工作。 广州市现有43.7万退休人员中,七、八十年代退休的国有、集体老职工共有16.8万人。目前,养老金已经调整到比较合理的水平,全市人均887元/月。而且,从今年7月起,早期退休职工可以继续享受政策倾斜,人均调整50元/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中表示,对于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低于500元/月的,应按500元/月发放,同样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仍低于880元/月的,按880元/月发放。 年满80岁每月增加50元 此外,退休人员年满80岁后,从年满80岁次月起,享受每月增加50元的待遇。据悉,广州市目前享受80岁加发50元的人数为35609人。此外,从2002年7月起,为广州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职工人,以及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职老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分别再增加75元、53元。 最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中还表示,广州市在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满10年,退休后可以不缴费而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而退休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退休人员,只需由用人单位为其一次性缴纳不足10年缴费年限部分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另外,在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广州市的医疗保险政策也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最高(5.1%),退休人员患病住院的起付标准和共付段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比在职人员低30%。(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