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将对药监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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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实习生周骅)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大会,就做好此项行政执法评议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张金康和秘书长邬志桥参加会议。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郑杰民在动员会上指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管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的责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保证法律实施和维护全市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老百姓用药安全等重要责任。近几年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存在着制假售假、虚假广告、药品质量等突出问题,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执法观念、执法水平、监督管理体系、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这次选择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评议对象,是在认真调研和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的,同时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本次行政执法评议分为准备动员、自查自纠和评议调研、人大代表评议、评议后整改四个阶段。评议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同配合。评议以市人大代表中心组为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情况,并提出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通热线电话87182034,让广大市民参与评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