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暂不受理“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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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昨日,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就外国人在穗办理“绿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出入境管理部门尚未将“绿卡”工作列入近期的工作计划,还需上级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批准,并将在考察北京、上海的受理情况后妥善安排。但可以肯定的是,广州将在年内接受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的申请。 据了解,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广州警方将接受四类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分别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指外国籍个人投资,而不是与个人无关的企业投资);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指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世界顶尖人才、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及知名人士);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