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将奖励奥运夺牌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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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台湾消息 对于中国台北代表团参加雅典奥运创下2金2银1铜的历史佳绩,台“体委副主委”陈隆盛称,依据体育奖章、奖金颁发办法,预计将发出奖金1.068亿元(新台币,下同),这项奖励将于审核呈报有关方面批准后尽速发放。 依据台湾有关方面对体育奖章的奖励办法,陈诗欣与朱木炎可一次领取奖金新台币1200万元(约合人民币290余万元),或终身按月领取,每月大约7.8万元,他们两人也成为台湾首次享受如此尊荣的绩优选手。 此外,中国台北代表团中跆拳道队获银牌的黄志雄,以及男子射箭队的陈诗园、王正邦、刘明煌4人,将可获奖金600万元,女子射箭队的袁叔琪、吴蕙如、陈丽如的奖金是400万元。 据了解,袁叔琪由于在女子个人射箭排名第四,还将接受奖金200万元;获得第五名的棒球队24人,每人也可得奖金100万元。跆拳道、射箭、女子垒球队、女子举重、男子乒球、女子羽球等获得好名次者也都有6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奖金。 据报道,陈隆盛称,虽然教练奖金已经取消,但是“体委会”将奖励夺牌绩优单项协会,金牌为1000万元、银牌500万元、铜牌200万元,因此台湾跆拳道协会将可获得奖金2500万元,台湾射箭协会奖金为700万元,而所有陪训教练可分得其中3成奖金,行政人员也有10%的奖金,其它70%则规定作为训练发展经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