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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理调节企业用电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0: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严利、徐海星通讯员范国芸)作为合理调节企业用电时间和减少企业成本的调控手段,广东正酝酿提高峰谷电价差。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4年广州市节电新理念论坛上获悉的消息。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一说法。

  峰谷价差目前在工业用电中运行,不涉及居民用电。据介绍,无论是纵比还是横比,广东目前的峰谷价差1∶2.25略显偏低。

  据透露,全国很多地方的峰谷价差都比广东高,比如江苏的峰谷价差是1∶5,而深圳最近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要将这一差价调高到1∶4。

  记者从广州市经委获悉,该委已经向有关部门建议,拟在广州推行尖峰电价制度,从用电高峰时段中划出2~3小时作为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将比高峰电价高出2倍,以此引导企业更改用电时间。调整峰谷电价差有多种方法,一般是采取维持高峰和平段电价不变,将低谷电价调得更低的做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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