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一费制”问清“借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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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4: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朱志莹实习生周珊珊 宁波晚报讯昨天晚上,本报“周三夜话·热点夜聊”栏目与市教育局联合推出的“一费制”夜聊热线87777777异常火爆,当晚7点不到,离公布的“一费制”夜聊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就有读者打来电话。先是一部电话,不够,再添一部,再不够,又添一部。一个接一个的咨询电话占用了本报的三部热线电话,现场解答的市教育局三名同志连喝口茶的工夫都没有。原定一小时的热线解答,竟延长到两个多小时。 “一费制”并不意味别的费不能收了 中山小区的一位陈姓市民问:“我的孩子在一家民办学校读书,学校收费是不是也参照‘一费制’?” 教育局同志解释:“‘一费制’实施的范围是指政府举办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包括民办学校,也不包括高中。” 来电中,不少家长对“一费制”的性质及具体收费项目不清楚。 市教育局计财处副处长马小平解释:“今年秋季实行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一费制’并不是指学校除了收这个费以外,什么费都不能收了。凡是由物价部门核准的合理收费还是允许的,如借读费、住宿费等。‘一费制’的具体收费标准已在《宁波晚报》8月31日9版刊登。” 家长问:“如果学校违反‘一费制’规定进行收费,我们该怎么办?” 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吕林基回答:“可以向当地教育、物价、纠风办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反映。” 收取借读费也有具体标准 除了有关“一费制”问题,昨晚还有许多家长提出“借读费标准怎样”、“如何借读”等各类有关借读的问题。 暂住鄞州区鄞江镇的一位学生家长来电询问:“农村小学是不是也可以收借读费?” 市教育局同志回答:“可以接收借读学生,也可以收取借读费。所谓借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就业等原因)居住的情况下,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进入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借读学生就读的学校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借读费的具体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00元。另外,收了借读费之后,不能再另收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