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持枪劫车杀人汕头3罪犯被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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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5:1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林明声林鸿 通讯员宿华文)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两宗重大刑事案件的6名罪犯终审判决,其中抢劫罪犯吴锡忠、吴君城和故意伤害罪犯马信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38岁的吴锡忠和28岁的吴君城均系揭东县人。1999年1月8日晚,两人伙同罪犯吴洁辉各携带一支“五四”式手枪窜到汕头市区伺机抢劫,当晚8时许他们在玫瑰园玫瑰二街发现一辆皇冠牌3.0小汽车(价值人民币49.6万元),遂在旁守候,当车主肖某开车门时,吴君城持枪威胁其交出汽车钥匙,遭到对方反抗后,两人先后开枪击中肖某的胸部,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1998年12月29日和1999年10月3日,“两吴”伙同罪犯吴洁辉、吴巧生、吴荣波等人或分或合采用持枪威胁或开枪射击的手段,抢得皇冠牌3.0小汽车2辆(共价值64.4万元),致被害人张某轻微伤。吴君城、吴荣波等还于2000年2月1日晚持枪抢劫一辆价值32万元的奔驰牌小汽车,在企图逃离汕头时因遇警察设卡查车而被迫将被害人及汽车丢弃于农村偏僻路段。(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