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听证要经六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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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4:04 北京晨报 |
晨报讯(首席记者赵中鹏)昨天,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本市首次进行的减刑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开始。经市一中院清河法庭审理,10名有悔改表现的服刑人员经公开听证,得到了八个月到一年零三个月的减刑。 今年40岁的服刑人员王平是第一个接受公开听证的。1996年,王平因犯组织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提请为王平减刑一年零两个月,提出了王平认罪服法、表现良好的依据。监督机关——检察院的检察官对监狱提请的减刑发表了具体意见。提请人、现场旁听的服刑人员以及监督人对王平减刑一案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记者发现,减刑听证在法官核实服刑人员身份后要经过六道程序:申请人宣读减刑申请,宣读减刑依据,检察官提出意见,征求监狱管理人员意见,询问同监服刑人员有无异议,询问本人的意见,经此六道程序后才由合议庭作最后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