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乱加价乱收费现象将现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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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4: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王敏)当前经济运行中电力供需紧张的问题十分突出,国务院为之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有没有地方有越权出台政策、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近日,南通市市价格部门拉开了全市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序幕。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范围:地方政府(部门)、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包括多经企业)、转供电企业及其他涉及电力收费机构等自2003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重大价格违法行为连续的,可往前追溯)。 检查的重点包括: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立项目,擅自向发电企业收取调度费、上网服务费、过网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以及向用户收取电力设施代维费、管理费等费用的;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等服务收费标准的;不按规定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电力价格政策,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的;超出国家对特定用户优惠电价政策规定,扩大范围或降低标准实行电价优惠的;不执行国家对电解铝、电石、铝合金等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规定的;电网企业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提前或推迟执行上网电价政策,以及以各种名目和手段,压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的;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提前执行电价调整标准,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的;对化肥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等和农业经济作物、养殖业用电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的;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自定收费标准或超标准乱收费的;以及其他电力价格违法行为。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