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实行“市民绿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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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5:12 中国青年报 |
据9月1日新华社电:上海市政府宣布《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推行,与原来实行的“引进人才居住证”相比,新的居住证适用对象范围更广,办证手续更简化,持证人的待遇可以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这条消息非常值得关注。2002年6月,上海开始实施《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从而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居住证制度。现在,在此基础上又在全国率先扩大推行,在人口由户籍所在地管理向由现居住地管理转变的改革中迈出了一大步,使以往俗称的“人才居住证”更加平民化。但是,在开始为老外发放“绿卡”的时候,这样的居住证制度改革依然会引起人们无限感慨。 我们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老外在中国永久居留,可以办“绿卡”,而中国人在一个城市长期工作和生活,却只能办“居住证”?为了与国际接轨、为了履行对WTO的承诺,中国“绿卡”制度终于如期实行。但是,当我们进行国内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为什么一走到“户口壁垒”前面,就再也无法突破了呢? “市民绿卡”的提法未必准确,但由于上海的居住证制度改革已经走到了“绿卡”的边缘,故而提出了这个设想。从报道中我们看到,新的上海居住证制度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持有居住证者在“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创办企业、申办出国、科技资助、职称评审、参加保险”等方面,也都可以享有市民待遇。但是居住证与“绿卡”相比,其最大缺陷是有严格的期限———1年到5年,持有人所享有的市民待遇过期作废。要想长期居住就要不断续签,而不可能像持“绿卡”的老外一样,享有法律承认的“永久性居留”资格。这种明显的内外不平等,绝不是中国理想的户籍管理制度。既然我们按照国际通例,把永久性的国民待遇给了来华的外国人,那为什么不能把永久性的市民待遇,给我们自己的同胞? 在申请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外国人在中国可以拿到“绿卡”。那么,外地人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也理应可以拿到一张“市民证”———这就是笔者所说的“市民绿卡”。 “绿卡”一词源于美国,是外籍人士在该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代名词。“持有绿卡者”可以在美国永久居留、工作,并同时保有他们原来的国籍。随着世界各国相互交往的加深,该词也被广泛运用,借指外籍人士在某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渴望走向世界的中国,现在终于补上了这一课。 随着国内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员流动将更加频繁。让一些人员在保留原有户籍的同时,在自己长期投资、工作的城市拥有一张享有永久居留权利的“市民绿卡”,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理应考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