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规定:个人房贷月供不能超过收入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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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7:50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9月2日讯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指引》要求,所有住房贷款的贷款成数不超过80%;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据悉,此处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公式中提到的收入应该是指申请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但对于单一申请的贷款,如商业银行考虑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则应该先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对于已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的贷款也应相应的把配偶的债务一并计入。 《指引》还规定,商业银行对资本金没有到位或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借款人不得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商业银行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要求其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指引》着重规范商业银行如何有效管控房地产贷款,包括管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手段和方法,提供和介绍最佳做法,旨在引导商业银行确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以有效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所面临的房地产贷款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