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着手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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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33 光明日报 |
记者 金振蓉 本报北京9月2日电 要让失信者付出高昂失信代价,今天,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开始向国家科技计划中的失信行为敲警钟。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说,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社会上存在的大量失信行为和现象不可避免地在科技界有所表现,这些问题的表现与社会信用既有共性,也表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地表现在科技计划立项、评价、执行等几个环节。如有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夸大技术经济指标、人为编造数据;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评审、咨询等评价活动的一些专家不能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一些存在利益或学术观点冲突的项目做不到公正评价;一些中介机构甚至借评价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被评对象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 这位负责人指出,通过科技信用制度建设,努力断绝此类失信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他介绍说,这次发布的“决定”是科技部两年多来对科技信用持续地给予关注的成果。作为指导性文件,“决定”在总体上、方向上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进行指导,说明科技信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地位作用、管理对象、管理依据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并对科技信用信息的界定、评价、记录、整理及使用等进行了初步规范。“决定”定位于科技信用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决定”发布后,科技部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形成制度体系。这些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如:信用信息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等)、针对科技信用管理对象的若干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如:鉴于评审专家的重要性,首先制订针对评审专家的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科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规范等一系列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