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框架协议昨日在穗签署 质监合作全面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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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4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孙茂勇 实习生/陈永进)从昨日开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结果可以在九省区内相互承认,各地的技术机构等资源优势将相互共享,共同形成一个整体的联合打假机制。昨日,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的《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在广州正式签署。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国“东、中、西”九个省区在质监领域的合作全面启动,将加速推进统一市场的形成,同时给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的企业家们跨地区投资和开展经贸活动提供了诚信保障。 据了解,今年6月3日“9+2”政府行政首长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中提到,“在国家指导下,按照内地与港澳《安排》的有关内容,在泛珠三角区域内推行工业制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认证标准的互认,加强地方和企业标准制定合作,互相认同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促进商品自由流通”。根据《协议》精神,我省率先发起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高层互访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开展区域质量技术发展战略研究,与港澳相关部门开展沟通合作等思路,得到了其他八个省区的一致赞同。经过反复多次研究,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监部门共同起草并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大背景下,九省区的质监部门走到了一起,携手开创九省区质监系统新天地。 链接 协议主要内容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规范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协商制度。据介绍,《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不得有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也不得有专门针对外地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重复检验、检定、备案和认证等限制性措施,互相认同依法或依法授权出具的检验、检测、计量鉴定和鉴定结果、省级名牌产品称号、C标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省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各方省级名牌产品也将列入打假保优活动的保护范围。 另外,加强技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通报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区域内举报投诉、打假查处的合作、交流与协调,追踪协查假冒伪劣产品来源去向,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