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生管理有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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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8:5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济南9月2日讯《山东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在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政策落实问题上,都有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突破:尊重公民避孕、节育措施个性化知情自主选择权,“一孩放环,二孩结扎”将不再作为“一刀切”的强制性规定执行。新《办法》第一次明确了“育龄夫妻享有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权利”,并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知情同意制度,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应当向受术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受术者或者其亲属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保证已绝育夫妻的“再生育权”。新《办法》特别明确:“接受绝育手术的夫妻因特殊情况需要再生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可以接受恢复生育手术。” 流动人口享受政府免费服务将更加便捷。新《办法》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将与农村、城镇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一样,在现居住地,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此外,要求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持户口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王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