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新车回家路上熄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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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刚买新车回家路上熄火 买主称检查发现该车并非当初约定型号遂双倍索赔,消委会建议市民莫轻信低价 投诉专访 本报讯(记者龙金光)日前,市民曹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年初买了一辆价格比较优惠的车,但新车在开回家的路上就熄火了,再查查发现该车许多配置货不对板,现她已起诉至天河区法院。昨天,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人士就此提醒消费者,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汽车消费法律、规章,消费者买车时不要轻信所谓的“最低价格”。 投诉:刚买新车回家路上熄火 据曹女士介绍,今年2月11日,她与爱人刘先生在珠江新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某款价格比较优惠的汽车,当场草签了协议,并交了订金。3月1日,他们将14万元车款汇到销售商指定的账户上。3月10日,新车完成固封手续之后,刘先生驾车回家,意想不到的是,车在路上熄火了不能动,空调也不制冷。 据该汽车销售公司张经理称,因发动机散热器上的连接水管完全脱开,冷却液全部漏光,发动机水温升高而切断了点火电脑电源保险丝以致熄火。 纠纷:货不对板双方对簿公堂 曹女士称,但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经检查,约定的车型为“LZ6460Q8GS”,而销售商给他们的车型却是“LZ6460Q8GE”,要比约定的车便宜1万多元。 曹女士提供了多份证据来证明:一叠经天河区公证处公证的照片显示,曹女士购买的车与其他“LZ6460Q8GS”车型的车相比较,少了许多配置。比如说,车后座有5个天窗控制按钮,而她的车没有该配置。车座应该是进口真皮的,而他们购的车是国产真皮,等等。 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曹女士所购买的车已经上户,在广州市车管所的《档案查询》证实,该车辆车型是“LZ6460Q8GS”。其配置有别是因为每个型号的车有多种配置,价格也不相同,而曹女士所购买的车正是该车型中价格便宜,配置稍低档的车。 据悉,目前两方已经起诉到天河区法院,曹女士要求销售商作出双倍赔偿。 车管所:初检技术参数不鉴定车型 广州市车管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介绍说,新车上牌之前要经过车管所初检,这时车管所会对照汽车出厂时的技术参数表,如果有内容不相符,肯定通不过初检上不了牌。但不对汽车属于哪种型号做鉴定,一定要鉴定的话,通常是由厂家来做。 消委会:市民不要轻信最低价格 广州市消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经销商如果擅自把低级型号的车改成别的型号的车进行销售,即属于欺诈行为。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汽车消费法律、规章,建议有关部门着手研究这类问题,尽快出台相应的规定。 对此,该人士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的“最低价格”,这些多半是销售商扔出的烟雾弹,其中必然隐含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内情,诸如厂方削价让利、库存、展览用车等等。同时,买车实际上就是买服务,必须挑选质量上佳的品牌,选择信誉好、售后服务佳的销售公司,才能高枕无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