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高校实行电子文件报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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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3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薛冰)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为确保大学城高校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在学生入校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必须实行电子文件报告制度,每3天要报告一次。 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及时掌握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建设、使用及管理情况,从2004年9月6日开始至10月20日,大学城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电子文件报告制度,3天报告一次。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跟进新校区建设进展、生活条件、教学设备、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并将情况汇总后,分别于每星期一、四下午,以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厅大学城规划建设办公室(邮箱地址:gddxc@gdhed.edu.cn)。没有开设电子邮箱的高校,自行复制表格填写,派员按时送到厅广州大学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学校如有在表格之外的其他情况,可以另附页上报。(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