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家电类投诉上升6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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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3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从贵阳市消费者协会获悉,6月份以来,贵阳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关于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有102件,占总投诉的28.7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4.52%。 消费者杨女士花9500元在某家电公司驻贵阳办事处购买一台PTV300 S51英寸新型背投彩电,使用4个月后彩电出现质量问题,找到经销人员,更换了一台彩电,但更换的彩电使用约5个月后又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最后,杨女士于近日向贵阳市南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调解,由经销商扣除500元的折旧费作退机处理,退还消费者杨女士9000元,杨女士表示基本满意。 8月9日,消费者黎某向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于7月30日在贵阳某通信公司花1212元购买手机一部,第二天,该手机就不能正常使用,找到经销商要求换机或退机,但经销商不同意并称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8月3日,黎某将手机送质监部门检验,鉴定为是旧机。后经消协调解,由经销商为消费者黎某换新手机一部。 据贵阳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102件家用电子电器投诉中,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占99件,主要包括电视机和手机,这两项的投诉就有71件。另外还有少数涉及电冰箱、计算机、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等。 作者:吴华荣 袁天志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