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考新违规处理办法 一科作弊科科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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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38 新华网 |
今年10月份的自学考试,吉林省将实行新的违规处理办法: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成绩;考试作弊,考生此次报考的所有科目成绩均无效。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将由证书颁发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其交回证书或予以没收;已被录取或入学的,录取学校也将取消学生录取资格或其学籍。记者了解到,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视违规情节轻重还将同时予以停考1~3年,或延迟其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停考期间的考试成绩无效。(记者彭冰)(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