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不再“证”上说了算 新标准称重后才能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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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2日讯(记者 刘艳实习生周海昌)从9月1日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超限超载的认定不再根据行驶证上标明的吨位来判定,而是必须根据新的认定标准经过称重检测后来认定。记者今天从省交通厅获悉,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我省超限超载执法工作将按照新标准实施。 据了解,此次确定的车辆超限超载新的认定标准是,两轴车的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的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的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不得超过50吨,六轴以上车辆不得超过55吨。 目前我省已共设置19个治超固定检测点、3个流动检测点,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机或货主若发现执法人员有违规行为,可向省治超办投诉,电话:65378612、66794006。 作者:刘艳 周海昌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