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地板开裂要赔只能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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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0:06 上海青年报 |
现浇楼板出现裂缝,尚无有效办法约束开发商,消费者损失难弥补 本报讯(记者陈晓平)拿到钥匙的小李打开新房的门,却被客厅地面两道蚯蚓般的裂缝吓得目瞪口呆,首付30万、银行贷款近50万,买下这套房的小李不甘心,最近,他向有关质监部门投诉,要讨个说法并提出赔偿要求。 记者昨天从受理小李投诉的浦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署了解到,其实,有关新房现浇楼板裂缝并非小李一家。在该署1-7月的住房质量投诉中,楼板裂缝投诉达44件,位居第一。而市质监部门提供给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同样引人关注:截至8月底,涉及楼板裂缝的投诉在100件左右,可以想见,楼板裂缝已成为买房老百姓的一块心病。 现浇楼板频现裂缝开发商们难辞其咎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提高多层(4-6层)住宅楼建设质量,避免建筑预制板出现顺板缝的通病。市建委曾于2001年12月下发了《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严格地说,此后竣工的住宅,都是实施现浇的。可为什么有关楼板裂缝的投诉依然是焦点? 据参与现场调查的工程技术专家介绍,之所以现浇楼板频频出现裂缝,其中有受温度差异影响,混凝土本身收缩引起的;也有在预埋电线管时,对楼板截面造成削弱引发的;此外,不排除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要求加快建设速度,导致施工期养护不够,甚至偷工减料,不规范操作导致楼板开裂的。 质监部门有心无力要想赔偿只能诉讼 接受采访的市质监部门执法监督查处科忻元锡高工说,由于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使我们在老百姓新房质量问题维权的处理中,表现得有心无力。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给开发商开整改单,要求修补,对投诉集中的小区或情节严重的,也只能通报批评,或进行曝光,至于老百姓提出相应经济补偿,则无力支持———这是因为质监部门对开发商没有经济处罚权。 业内人指出,虽然,开发商是住宅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可这一点至今没有在现行的地方法规中明确,因此,一旦住房出现质量问题,老百姓只有走诉讼途径,否则就无法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