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终审还是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1:1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新华社台北9月2日电(记者陈斌华)台湾“最高法院”日前驳回制造“8·26”恶性私渡事件4名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以杀人等罪终审判处主犯王中兴死刑。 王中兴手段残暴毫无人性,在受审时又矢口否认,毫无悔意,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终审时,台湾“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同时,判处柯清松无期徒刑,并处罚款20万元台币;同案犯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判处4年和3年徒刑,分别并处30万元台币和20万元台币罚款。 2003年8月26日晨,王中兴等4人运载26名大陆女子私渡至台湾苗栗外海时,为逃避台湾海巡人员查缉,竟然丧心病狂地将她们推落下海,导致6人溺水身亡、2人受伤,制造了震惊海峡两岸的“8·26”恶性私渡事件。 链接新闻 5台湾毒贩获刑 据新华社厦门9月2日电(康淼王锐)5名台湾籍的毒贩,一个多月时间内贩卖、运输冰毒357公斤。9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林文宾等4人被判死刑,另有1人被判死缓。 据调查,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和陈松辉等5人都是台湾人,他们暂住在厦门。据公安机关查明:2002年10月中旬至11月17日期间,这伙人曾先后7次从东莞将256公斤冰毒运送到石狮。 2002年11月25日下午5时许,江世钤在广东东莞太平车站办理好4箱冰毒的托运手续后,便随车押送回石狮。次日凌晨2时许,公安机关在漳厦高速公路东孚路段截获该客车,当场抓获江世钤,并从车上缴获冰毒共计101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