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浙江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首份监督意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5:14 人民网

  秦光明

  人民网9月3日讯: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切实贯彻落实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监督意见》,要求政府尽快落实有关法规规定。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

  今年4月,该县人大常委会制订并通过了《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试行办法》,规定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人大常委会可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监督意见书发送与否,由相关工委或办公室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主办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书面向主任会议报告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监督意见书这一形式,弥补了人大常委会日常监督乏力的不足。

  此次发送的一号监督意见书,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酌情减免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学杂费。(浙江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