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民主法制建设的稳健步伐(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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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5:59 人民网 | ||||||
严合勇
1980年9月,重庆市开县同全国一样,开始按照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组织法》和《选举法》进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在县级设立人大常委会。同年底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党、议、行于一体的县革命委员会也就宣告结束。经历“文革”动荡后的代表,深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地当时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民主气氛十分浓厚,人大代表提名踊跃:提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负责人选均超过了应选数的10倍。仅被提名为副县长选的就有79人,主席团确定候选人9名,实际选举产生6名副县长。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自己的常设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法制建设实践中得到了巨大发展。开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已历经两代人大工作者,他们在党的领导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凭着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懈追求精神,不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基本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规范化。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过程中,也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2003年县级班子换届,开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上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室五委”主任、副主任全部被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实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基本专职化(专职化程度达65%),这为提高议政决策水平和人大会议质量提供了组织保证。今天,在新的起点上,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从规范履职走向了新的探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大大地传播了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开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生动的实践向人民群众诠释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从2000年开始,开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已有200多人(次)旁听了人大常委会会议,许多干部群众从中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植根于中国实际、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和人民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将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实践为己任,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而不懈努力。(重庆市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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