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买断公休假 是否违反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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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3: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编辑同志: 我是歙县邮政局的一名职工。最近,我单位采取每天十元、一次买断的方式,取消了我们多年辛苦攒下来的理应享受的法定假日,对此,多数职工极不情愿,但是,有关领导强调这是上级部门的意见。 我们邮政职工常年高强度地连续工作,平时所有的双休日、节假日都需要上班,日积月累之下,当我们提出休假时,休假的假期自然就会长一些。而要想休假,必须安排别人代班。由于经常无人代班,职工们累积的假期非常长,少的有几十天,一般有百多天,最多的长达377天。大家替我们想想,一年104个双休日,这几百天假期需要我们付出几年日复一日的辛劳才能攒到,我们是多么盼望有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完整的假期啊!可是,歙县邮政局最近做出决定,说是由于职工所积累的该休的假日太多,决定一次性买断假期,每人每天10元。听到这个消息,职工们坚决不同意,纷纷表示不要钱,只要休息。但是,局领导说,买断休假是省邮政局的决定,不愿意的就下岗,还印发了一个买断休假的文件。职工张为选多次表示决不出卖自己的休息权,结果被局领导叫去批评了一顿,直到他同意买断休假为止。 这种随意剥夺职工休假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请省报帮我们问一问有关部门。歙县邮政局职工 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