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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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4:5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周宗涛)日前,省政府决定,9至10月,继续集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政风建设。 评议对象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评议内容为:一是依法行政。主要是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工作作风。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减少办事环节,简政放权,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政为民,精简会议、文件,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及加强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工作效率。主要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抓落实机制等高效行政办公方式等方面的情况;四是机关、行业管理。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廉洁从政、厉行节约、遵守行政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评议继续采取民主测评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同时,新增被评议单位自我测评的内容。 民主测评组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特邀监察员和新闻界、企业界、知识界代表组成,在了解情况、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投诉受理机构由省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省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政府热线电话办、省人大、省政协举报(投诉)受理机构、省纪委信访举报机构、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投诉控申受理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组成。 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被评议单位自评将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一是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测评;二是向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放问卷测评;三是向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定向发放问卷,进行测评;四是向被评议单位发放问卷,进行自我测评。 测评采用分项计分方法,并根据累计总分数将测评结果划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省政府将根据测评结果对有关单位进行奖惩,对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