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听证 只听意见不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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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6:00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晨迪)我省首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出台。为了让这部政府规章更加体现民主性和公众参与性,昨日上午,省政府邀请了省级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参加的立法听证会。这是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以来,省政府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昨日出席听证会的有17家代理机构、2家招标人、3家投标人。会议从上午9时30分开始,12时左右结束。15家代理机构以及2家招标人和2家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规范、增加备案条款、档案管理的明确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建委、省水利厅等相关行政部门也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建议,相关行政部门还就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问题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在主席台就座的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人员,自始至终不发一言,始终认真地聆听各方代表的意见,并作了详实的笔记。来自省政府法制办的听证会主持人表示,由于这是《行政许可法》施行后的第一次立法听证,因此他们在形式上采取了更加民主的方式,就是增加了当事人身份的听证代表,尽量让这些听证代表多发言,多提意见。主持人还说:“主席台的代表不发言,这在以往都比较少见。此次听证,主席台代表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建议,为这部即将出台的规章收集意见,聆听民意。” 新闻链接 立法听证是指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听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从而为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和参考,由于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所以也有人称这种听证会为“公听”。实行立法听证是改善法制程序,也是现代民主与人权价值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