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得扣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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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8: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晨报讯在求职过程中,应聘者经常被要求出示学历和获奖证书的原件,用人单位收走以后就迟迟不肯归还以防止员工跳槽,而按规定,这种做法属侵权。 毕业生小黄去年底被某销售公司录用为业务员,通过面试后,公司劳资部门便留下了他的大专毕业证书。小黄讨要了多次,可对方表示要留作备案,过一段时间以后再还给他。工作了半年后,小黄提出辞职并向单位索要自己的学历证书未果,最后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才要到证书。据监察人员介绍,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查看证件后可留存复印件,原件应当立即归还,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都是非法的。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