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网络游戏纠纷案审结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家游戏运营商与一家互联网数据中心,因为对网站人气值的计算方法不同产生矛盾而对簿公堂。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网络游戏合作协议发生纠纷的案件。 原告南京联众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称,2003年6月6日,他们与北京赛维创世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童话》游戏服务器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南京联众城”提供相应的服务器组、硬件设施和线路宽带等,而“北京赛维创世”则从游戏服务器正式对外开通收费之日起,每月向“南京联众城”返款。返款的具体标准是:由“北京赛维创世”负责统计服务器注册用户中每月的平均同时在线人数,然后交给“南京联众城”确认,每有一名用户在线,“北京赛维创世”返还给“南京联众城”6元钱。因此,网站人气值的高低,成了北京运营商向“南京联众城”返款多少的关键。 “南京联众城”认为,协议签订后,他们公司按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而“北京塞维创业”在向他们返款时漏报数据,将人气值少报了好几倍,以各种理由拖欠该款项,并且单方中止合同,撤走了《童话》网络游戏,是严重的违约行为,给他们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经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北京赛维创世”签订的合作协议,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偿付应返款12060元,支付违约金48240元,以及其他损失17万余元。 被告“北京赛维创世”则另有看法,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单方中止合同。2003年9月,“南京联众城”向他们明确表示将于9月15日18时中断服务器运行,一旦停止服务器运行,将发生游戏软件源代码泄露、数据库发生混乱等严重后果,并损害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为防止上述严重后果的发生,他们公司就于9月16日在童话网站上发布了暂时停机公告,数据迁移后《童话》网络游戏仍在运行,他们也一直按照约定方法计算应向对方公司返款的人数,并等待对方的确认,因此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至于没有支付返款,是由于“南京联众城”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对他们提供的返款人数迟迟不予确认,而该公司提出的返款人数计算标准又没有依据,才导致了此纠纷的发生,故他们请求法院驳回“南京联众城”的诉讼请求。 由于网络游戏合作协议这种新型合同不同于传统合同,这一案件凸现了法律的空白。玄武区法院为此邀请了网络方面的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经审理查明,双方订立的合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童话》游戏服务器组开通后,“北京赛维创世”应当依约向“南京联众城”支付返款数额21954元。而“南京联众城”要求“北京赛维创世”承担漏报、瞒报平均在线人数的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北京赛维创世”未能依约开通第二组服务器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南京联众城”相关损失合计30728元。由于双方的合作协议既不具备约定解除条件,也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故双方的合作协议也不能解除。 本报记者 殷文静 丁峻 本报通讯员 玄民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4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