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向车队索赔乘客未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3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骞)60岁的徐女士在709路公交车上遭人抢劫后,认为因司机未及时伸出援手导致自己受损,故将上海巴士四汽公告到了法院索赔6千元。昨天,本市长宁法院一审驳回了徐女士的请求。

  今年6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徐女士乘坐709路无人售票公交车,从程桥新村站至航华四村站,当公交车在航华一村站停靠上下客时,遭到一外地青年男子的抢夺。徐女士称其随身佩戴的一根金项链及金坠子被抢走,随即奔下车同偶然经过此处的民警一同追寻,但未找到该男子。徐女士认为自己遭抢时公交车驾驶员未采取任何行动,遭劫后自己精神恍惚,连夜恶梦,故要求巴士四汽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6,000元。

  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称,徐女士未能提供有效乘车凭证,所以不能证明双方有合法的客运合同关系,且驾驶员在车辆行驶和停靠站点的过程中,未看见“被劫事件”,故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徐女士的遭遇并不是709路司机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因此司机没有过错。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