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告物业失责法院昨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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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32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戴颖敏)轰动沪上的闸北区原平路成岑一家四口惨遭杀害案昨天又有续闻。死者家人认为,是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不严才导致悲剧的发生,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丧葬费22164元,死亡赔偿费371675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昨天,闸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原告认为,保安在两罪犯进入小区时并未多加询问,没有尽到应尽职责。而且由于小区的报警装置以及连通业主家与保安室的门铃损坏,使得受害人无法及时报警,物业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则辩称,他们与惨案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愿意在道义上赔偿一些丧葬费。 闸北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