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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退耕补助 改为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09: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 王海燕实习生周海昌)记者今天从省粮食局获悉,我省对退耕还林户补助的方法有变,即由原来的补助粮食改为补助现金。国家计划内退耕还林补助的粮食,按退耕还林每斤粮食0.7元计算,由中央财政负担,由省级人民政府包干。

  据了解,从2004年度起,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实物改为补助现金。粮食补助资金实行农业发展银行专户拨付和管理。省财政厅将粮食补助资金拨付到市县财政局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国家储备粮油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补贴”专户。目前,省财政厅已完成该项工作。省财政厅要求市县财政局必须设立明细帐,专门登记粮食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

  粮食补助现金的发放要公开透明,必须在资金发放前在村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发放的现金不许集体代领,必须发放到退耕户,严禁用粮食补助资金抵扣任何款项。

  作者:王海燕 周海昌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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