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优秀人才 院士来汕工作可获20万元安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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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1:4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郑雯佳)我市加大奖励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汕工作。据新修改的《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来汕工作,每户将可领取20万元住房和安家补助费,在聘用期间前3年,每月还可领到3000元的生活津贴。 优秀人才包括高级技师 据了解,汕头本次对优秀人才的界定扩大了范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被列入优秀人才。 除此以外,具备以下条件者也被列入优秀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回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已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本市紧缺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月生活津贴400-3000元 优秀人才来汕工作将给予一定数额的住房和安家补助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每户可领10万元;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户6万元;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每户4万元;硕士学位的每户也有2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的20%。 被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并将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聘用期间前3年,优秀人才还可获生活津贴。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月3000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每月1500元;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 另外,对引进优秀人才多、作用发挥好、经济效益明显的单位,汕头市政府还将给予表彰,授予“引进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