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7人团伙 盗得汽车48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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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2:4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天下午,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周某无期、方某有期徒刑15年、唐某有期徒刑11年,以窝藏赃物罪判处方某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销售赃物罪判处张某、陈某、汤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据悉,该团伙七人都是漳州人,2002年3月28日至2003年6月16日间,周某、方某、唐某流窜作案,先后盗窃各种类型柳州五菱车及其他品牌车辆计48辆?熏总价值人民币110106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