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上仍难见诊断结果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4:0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蔡民)《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已经两天,昨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天河、海珠部分大小医院发现,处方的书写明显较以前规范,患者看处方不再如读“天书”。不过,人们期待中的“彩色处方”则尚未露面,处方上仍然难见医生诊断的只言片语,一张处方开出的药品超过5种的也不在少数。 处方上少见诊断结果 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市的部分医院发现,医院所有的处方仍然一律只分为红色和白色两种,医生们的书写都已使用规范的汉字、英文和阿拉伯数字,而且在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上斜线,表示书写完毕,显得比以往更加规范。不过,处方上却难觅到医生的诊断,要求不能使用的“遵医嘱”、“照方服”等字样不时闪现。在海珠区新港西路上的一家医院,记者翻开了厚厚一叠的红白处方单,竟没有看到一张是注明医生诊断结果,而药师给患者取药时,也只是按单发放,没有任何诊断审核环节。 据了解,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中称,为了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此,该医院药房一名药师称,写不写诊断结果都无所谓,只要医生没有开错药就行,且每天那么多病人,即使写了诊断,药师也不可能一一核对诊断后才发药。 一张处方药品多达8种 《处方管理办法》中还规定,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而在昨日记者的暗访中,处方的药品超过五种的不在少数。在海珠区的一家二级医院,记者随意翻开了约有30多张的一叠处方,竟有5张处方在空白栏都填写得密密麻麻,记者数了一下,有的药品多达8种。 当记者问及《处方管理办法》关于每张处方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的规定时,一位药房的人员先是表示尚未得到有关通知,后又表示,作为病人,就需要这么多药才能治好症状,总不能不给开吧。并且一些处方上多开的药是病人要求医生开出的。 药量不超7天难倒医患 据了解,药量不能超过7天的规定也难倒一些慢性病患者。某医院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日前他们曾接诊一位来自江门的癫痫患者,此人要求开的是“德巴金”,但是江门当地没有这种药品,于是他就来到广州。从患者的症状来看,该药确实对他有一定的用处,可按新规定患者只能拿到7天的药,那么患者拖着病体还得7天跑一趟,也够折腾的。另外,某些药品一瓶就是100颗,远远超过7天的药量,医院总不能论颗出售,诸如这些,都是《处方管理办法》中暴露的新问题,真正实行起来,也会涉及到药品的剂量包装。 明年统一处方格式 广州市卫生局的医政处的陆处长说,其实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卫生部对处方的格式就有规定,只不过一直没有形成法规。而近年来,广州的各大医院通用的处方一直是跟规定的格式不谋而合,但是在颜色上没有更多体现。而这次颁布的管理办法中对每张处方的药品种类等做出明确规定,这是防止医生开大处方,同时也避免患者滥用药和重复用药,于医于患者是有利无害的。 从明年1月1日起,不管大医院小医院还是门诊,都要统一按《处方管理办法》填定处方,届时,卫生部门将给医院提供处方的标准格式,不按规定填写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