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市低保将有新变化 八类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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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14:54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昨日,由市民政局新出台的《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对以往的低保政策作出了新规定,从10月1日起,有八类情况之一的家庭将不能享受低保政策。 新《规定》强调,凡具有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连续两个月不按时领取保障金;不接受城市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无特殊情况未进行续保申请登记;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1年内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活动;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其他经区(市)以上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按有关程序认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等八类情况之一的低保家庭,将不再享受城市低保。(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