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岂可攀比“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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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1:05 红网 |
都江堰虹口乡深溪沟8月30日发生了一件令人奇怪的事,在“温馨园”和“深溪人家”两家农家乐门口堆了一大堆令人恶心的垃圾,干出这一“缺德事”的不是什么蛮横之人,而是虹口乡旅游办的工作人员。(《华西都市报》8月31日) 事情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旅游办的主任一行数人收取今年的垃圾清运费,当农家乐的老板质问去年每户才交100元,今年为何要收500元,并要求拿出收费依据,惹恼了这位主任,丢下一句狠话,这堆垃圾就堂而皇之地“还”在了农家乐的门口。 如果我们把这一幕拍成一组短片,相信大多数观众都会以为这是“黑社会”的做事风格,但它的的确确是政府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真实的一幕,这就折射出了在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以个人的意志主导执法主体行为还大有市场。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因为对政策不理解并对执法行为提出质询,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理应做耐心解释的回应,这种以“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做法实际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肆无忌惮的侵犯,这种常见的“低层次”的错误给游客留下了极坏的印象,无疑也会影响政府形象。这既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搞不好还会引起当事人的诉讼。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政府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难以处理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法规,切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干出令人耻笑的愚蠢举动。假如政府工作人员都是这样的执法水平,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稿源:红网)(作者:罗冲)(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