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负全责”六成代表不赞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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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1:13 法制晚报 | ||
听证陈述人呼吁保险配套 目前保险体制的不完善也是大家反对“机动车负全责”的重要原因。“目前有相当一大批的机动车驾驶员手持着100%的赔偿认定书,部分责任为零的和有次要责任的司机均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和少赔。”陈述人张梦玲认为,道路交通实施办法中还缺少相应的第三者所承担的现金赔付内容,同时增加对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执行条款的监督内容。 “69条应该做适当的处理,由保险公司承担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要求机动车对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损失也承担赔偿责任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机动车已经承担了保费的义务,现在则被迫重复履行义务。”律师出身的听证陈述人孙勇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 司机和行人的权利得平等 法律上的平等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平等,但在保护强弱关系情况下,要真正体现公正平等。一位陈述人说,司机与行人之间的角色关系是随时可以转换的,因此法规既要保护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也要保护行人的权利。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应该实行过错责任承担。如果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在先,那么事故双方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一个违法,一个守法。如果违法者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却要让守法者来承担过多的责任,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另一位陈述人说,69条容易导致四种后果:各种原因想自杀的人通过被车撞死撞伤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值;有钱人可以随意用车撞人,赔钱了事;遵纪守法司机不小心撞到人,可能倾家荡产;按收入计算赔偿,只计算直接费用和直接损失,不公平,等于承认人与人不平等。 残摩载人不应禁止 一位下肢有残疾的陈述人呼吁,法规应该允许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人。他在发言中强调,重度残疾人在出行时,上轮椅以前,下机动轮椅以后,以及中途办事都需要身体健全的残疾人家属或者监护人照料,如果残疾机动车不能载人,就没有人照料。 自行车带人符合国情 一位教师陈述人说,现阶段有私家车的毕竟是少数,公交设施还不是很发达,自行车带人符合国情,不应该禁止。另外,她认同骑自行车安装固定座椅,带孩子上下学。 市民的意见不会白提 法制委员会表示,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不会白提。听证会后,法制委员会要提出听证报告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考。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修改法规草案时,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同时,凡属对法规实施工作提出的意见,将建议市人民政府予以研究,并在法规实施前后做好相关工作;凡属对政府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尽快转达有关部门,以便他们根据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链接 什么是立法听证会 立法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工作规程》将立法听证界定为:“立法机关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就法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会议形式听取不同利益群体和专家意见的程序制度。” 作者:李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