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丢失存折女儿取钱无门 代人取钱要开具委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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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5:40 青岛新闻网 |
“我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住院。前几天存折丢了,我拿着她的身份证到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说7天后就可以来取钱了。取钱时工作人员让我到母亲单位开一张证明,证明我是惟一合法子女,但单位说因为早年登记情况不完全,无法开具。10多天过去了,因为手续不全钱一直没取出来。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取钱呢?”昨天下午,孙女士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向记者求助。 山东华夏平民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说,孙女士母亲的情况比较特殊,她已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到公安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拿着户口本,就可以代为领取。但各个银行都有一些特殊规定,要视具体情况来定。 记者电话联系了工行重庆南路某储蓄所,负责人说,对孙女士这种情况,第一,银行工作人员要上门证对,即验证事实与她说的是否吻合;第二,应到公证处开具一张委托她办理解挂业务的证明。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