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合法”工程惹来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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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7: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今日独家采写记者 应志刚 就在南京市下大力气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期间,该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却忙着在所辖地段的人行道上建起了13间店面。当地居民称,一遇到堵车,3分钟的路,10分钟也没法通过。为何选在全市一片拆违声中匆忙而建?居民们在抱怨的同时对此议论纷纷。但该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位科长告诉记者,这些店面的建设早在1997年就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居民:一到17:00,压根没法走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胜利村菜场外的马路,似乎永远都是拥挤不堪,10来米宽的道路两侧,被众多小贩的摊点所占据。菜场对面是燕子矶派出所,派出所的围墙外,13间统一规格天蓝色的彩钢瓦店面依墙而建,其中10间已被人用于经营水果、食品、炒货,余下3间处于待租中。这些店面占据了整个人行道,部分店主还将摊位延伸至机动车道上,加之边上以及对面同样占据人行道和部分机动车道的摊点,原本拥挤的道路因人车同行而变得更加拥挤。 在这一带生活了6年的居民周女士一边摇头一边说,这里的占道经营现象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彻底整治,周边的胜利新村、化纤新村、吉祥花园、吉祥山庄等小区居民的出行,都依赖于这条道路,原先占道经营的摊点已经让居民怨声载道,街道突然又在人行道上搭建店铺出租给人用于经营,居民的怨气就更大了。从菜场买菜出来的李老先生则说,一到下午5点钟左右,这条路压根就不能走,汽车的喇叭声、行人的抱怨声响成一片,人要想通过得侧着身子慢慢挪,原本3分钟就可以走完的路,遇到堵车没有10分钟是走不过去的。对于街道在这条路上搭建店面的做法,李老先生认为街道是在“瞎起哄”。路经此处的王大妈告诉记者,这些棚子是两个星期前刚建起来的。而据新建店面里的经营户介绍,他们每户都向街道交纳了3000元的押金,同时每月还要交500元租金给街道。 街道:占道建店有合法手续 那么,这些彩钢瓦店面到底有没有合法的手续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王科长告诉记者,这些店面的建设早在1997年就已经得到南京市市容管理部门的批准,由于原先在这里建的部分临时店面不太美观,每次区里来人检查都提出了批评,今年街道根据栖霞区统一部署,将原先搭建的临时店面改造成彩钢瓦棚,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一带严重的占道经营现象,希望通过统一安置,将这些占道经营户统一归置起来,杜绝长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王科长也承认在人行道上盖这些店面的确影响居民出行,但他又说,原先这里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泥泞小道,后来是街道出资将它修成现在这样的马路,跟以前比起来,居民的出行已经有了很大改善。 1997年得到市容部门批准的建设行为,为何在时过6年之后才得以完善?6年中,这里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先的设计与现在的环境对比,是否依然科学合理呢?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燕子矶街道和栖霞区有关方面,在解释这些占道搭建的店面时,一致表示建设行为得到了市容部门的批准。但当问及有无规划部门的批准时,有关方面又一致对此问题避而不谈。 社会学家:“合法”也是“扰民工程” “街道占用人行道搭建店面,其实质是一种‘揽财’行为”,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林晓东教授认为,在胜利村菜场门外的马路上,占道经营现象长期存在,街道没有把力气花在整治占道经营上,而是很有“创意”地为占道经营者提供了一个合法存在的理由,只要给钱就让你进街道占道搭建的店面,而交不起钱的占道经营者,依然在与管理部门“打游击”,根本没起到街道所说的“疏导占道经营”的作用。倒是这些占道搭建的店面,为街道提供了一条财路。 同时,林教授指出,任何建设行为都应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街道假如仅凭市容管理部门的一纸批文,而没有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的话,擅自占道搭建店面就属于违规行为。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学者应教授说,目前南京市正在为迎接十运会下大力气拆除违章建筑,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做出了良好的表率,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燕子矶街道“顶风”占道建造店铺的做法难免惹人争议,即使搭建这些店面的目的是为了疏导占道经营,但占用人行道搭建的做法同样也是一种占道现象,只不过因为是街道建造的,由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已。应教授说,即使这些棚子不是违章建筑,但它的存在也是一个“扰民工程”。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5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