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水电建设费仍要被停电 电视台记者被摔毁摄像机获原物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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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8:39 南方都市报 |
《近70民居突遭断电》追踪 本报讯(记者康海峰)塘燕村13巷4号又遭断电!记者昨天了解到,继9月1日上午被强行断电后,该居民楼于当晚10时30分恢复供电,但9月2日5时30分至昨晚仍处在没有电力供应的境地,有关人员称“如果不交水电建设费,停电还会继续下去。”为争取恢复供电,该栋居民楼住户与上沙股份有限公司一度发生激烈冲突。 据该栋居民楼住户代表罗先生称,9月1日下午至晚上,住户代表们饿着肚子苦苦等候、谈判近10个小时后,上沙股份有限公司才恢复了供电。“他们态度很强硬,说如果我们不交水电建设费,一天后还是要停电!”果然次日,罗的这一说法“兑现”。 据了解,黄先生等人购买的楼房为上沙村民与一发展商合伙兴建,楼高13层,带电梯,共106套,现已售出76套。”我们都是用血汗钱买来的呀,合同里说好通水、通电、通煤气的,为什么住进来后又要我们承担每平方米170元的水电建设费呢?”潘老伯激动地说。 对于上述情况,上沙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村内的一条高压电缆被烧毁,造成三个变压器不能使用,“全村近1/3的面积停电,至少两万人没法用电。”该公司办公室的刘小姐认为,村里的水电设施都是公司股民们投资建设的,所有住户都应该交费使用。 前天下午,上沙股份公司办公室的刘小姐还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表示歉意,同时表示,电视台记者被摔毁的摄像机已由其所在公司原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