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十大产品质量维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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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2:3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谈金燕实习生覃晓园)在今日由省质监局和长沙市质监局联合举办的2004年“全国质量月”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中,长沙市质监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10大典型产品质量申诉维权案例。 争取补偿款35万元 长沙迎宾印刷公司从武汉某公司购进纸塑新冷贴胶水40吨,分销到浏阳22家印刷厂,使用复膜后出现印刷起皱、脱胶的现象,损失近百万元。长沙市质监局核实并申报产品质量鉴定,随后组织各方协调,最终由武汉某公司补偿22家企业共计35万元。 机械故障致人伤残 浏阳永和塑料厂在某商行购买一台塑料注射成型机,工作时模具突然自动合模,工人罗某3指压断,诉至浏阳市质监局。浏阳市立即现场勘验及上报质量鉴定,确认该台机器系安装调试不符合说明书和国家标准要求。经协调后,由该商行赔偿永和塑料厂损失6万元。 技术参数不达标 徐先生从益阳某公司购进铝合金门窗成套设备,调试后生产的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标准要求,经长沙市质监局组织协调,徐先生获得退货款4万元。 大芯板甲醛超标11倍 唐女士在某建材店购买大芯板等室内装饰材料,装修后引起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超标11倍,并致身体不适。长沙质监核查确认空气污染系劣质室内装饰材料引起,组织3方协调,由厂家、商家共同补偿唐女士2000元。 装修服务质量差 龙女士在某公司购买实木地板并由公司提供装修服务,地板出现间隙不均匀、色差大等现象。长沙质监现场勘验确认是装修服务不到位所致,该公司及时返工并补偿4000元。 质监局先行赔付 今年1月22日,卢先生从某超市购买10袋5KG装的“广积香米”,其中一袋仅4.5KG。长沙市质监局按“假一赔三”的公开承诺,先行赔付卢先生3袋同规格的“广积香米”,并依法对经销商短斤少两行为进行查处。 致富心切上当 山西省文水县青年农民韩得刚来长沙某公司预交7000元货款订购自动塑料制袋机,验货后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款,该公司不予理睬。长沙质监调查核实后,责成该公司全额退款。 手机以旧充新 黄先生在某通讯商行购买价值2460元的三星A288手机一台,出现突然中断信号、有杂音等质量问题。维修时发现该机系以旧充新的产品。长沙质监经调查核实,责成商家1+1赔偿。黄先生获退款、赔偿款及误工费、交通补偿费5200元。 外地企业长沙退货 江苏省通州欢乐长沙某单位购进可口可乐等饮料1700余箱,货值金额2万余元,消费者反映该批产品有质量问题,今年2月,欢乐公司将临近保质期限的800余箱饮料运至长沙要求退货,厂家拒绝。经长沙市质监局积极调处,由厂家退款13000元。 阳光板变形开裂 今年3月,孙先生在某店购买“雅美佳”阳光板820平方米,货值26000余元。安装后于5月中旬出现开裂现象。长沙市质监局现场勘验后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责成商家一次性补偿孙先生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