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合同可以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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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12:38 今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随着本市楼市的火爆,越来越多的市民走进银行的大门申请贷款买房。近日记者采访得知,有的银行推出了多种方便借款人还款的规定,特别是贷款期限内由于收入水平变化或其他重大变故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变化,或者借款人调换房屋、房屋价值贬损等,均可向银行申请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变更。 为方便人们还贷,银行允许人们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进行变更和调整。人们必须满足银行规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的以下几个主要条件: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新设定的符合银行规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必须还清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等;办理合同变更涉及的公证、律师、抵押登记(备案)、保险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必须有履行合同变更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等。 银行人士还提醒人们注意:如果个人收入水平变化或其他重大变故导致还贷能力变化,其在申请还款方式变更时,剩余贷款期限必须在1年(含)以上;如果调换房屋、房屋价值贬损等原因,借款人申请更换或增加抵押物时,新设定的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完全产权,没有设定其他抵押,不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而且经过评估后,贷款余额与抵押物评估价值之比符合银行规定。属于原购低价房换高价房的,贷款金额不变;属于高价房换低价房的,新购房的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超过原购房的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之比。申请抵押物变更时,还应提交新抵押物的价值评估证明。如果属于新购房屋换房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原抵押物退房协议和经备案的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